胸痹心痛病(冠心病心绞痛)中医诊疗方案
(2017版)
一、诊断标准
(一)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胸痹心痛病参照199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制定。
1.1膻中或心前区憋闷疼痛,甚则痛彻左肩背、咽喉、左上臂内侧等部位,呈发作性或持续不解,常伴有心悸气短,自汗,甚则喘息不得卧。
1.2胸闷胸痛一般几秒到几十分钟而缓解。 严重者可疼痛剧烈,持续不解,汗出肢冷,面色苍白,唇甲青紫,心跳加快,或心律失常等危象,可发生猝死。
1.3 多见于中年以上,常因操劳过度,抑郁恼怒或多饮暴食,感受寒冷而诱发。
2、西医诊断标准:冠心病心绞痛诊断参照国际心脏病学会和协会及世界卫生组织临床命名标准化联合专题组报告《缺血性心脏病的命名及诊断标准》制定。
(二)症候诊断
1、气滞血瘀:胸胁胀痛或刺痛,发作多与情绪因素有关,善太息,舌暗苔白,脉弦。
2、痰瘀互结:胸闷痛,气短,肢体沉重,形体肥胖痰多,纳呆恶心,舌紫暗苔腻,脉弦滑。
3、气虚血瘀:胸闷痛,心慌气短,神疲乏力,动则尤甚,舌淡暗有瘀斑或瘀点,苔薄白,脉沉细。
4、气阴两虚、瘀血阻络:胸闷心痛,痛有定处,时作时止,心悸气短,动则益甚,神疲乏力,失眠多梦,舌暗红,少苔,脉细弱。
二、中医治疗方案
(一)辨证论治
1、气滞血瘀
症状:胸胁胀痛或刺痛,发作多与情绪因素有关,善太息,舌暗苔白,脉脉弦。
治法:理气活血
方药:胸痹1号方
柴胡 枳壳 当归 生地
桃仁 红花 赤芍 川芎
全蝎 蜈蚣 元胡
中成药:可选用心脑宁胶囊、血府逐瘀口服液等;发作期可舌下含服速效救心丸。
2、痰瘀互结
症状:胸闷痛,气短,肢体沉重,形体肥胖痰多,纳呆恶心,舌紫暗苔腻,脉弦滑。
治法:化痰活血
方药:胸痹2号方
瓜蒌 薤白 半夏 陈皮
丹参 川芎 当归 红花
全蝎 蜈蚣 川楝子
中成药:可选用丹蒌片等。
3、气虚血瘀
症状:胸闷痛,心慌气短,神疲乏力,动则尤甚,舌淡暗有瘀斑或瘀点,苔薄白,脉沉细。
治法:益气活血
方药:胸痹3号方
人参 黄芪 白术 茯苓
丹参 川芎 当归 红花
全蝎 蜈蚣 黄精
中成药:发作期可舌下含服速效救心丸、麝香保心丸。
4、气阴两虚、瘀血阻络
症状:胸闷心痛,痛有定处,时作时止,心悸气短,动则益甚,神疲乏力,失眠多梦,舌暗红,少苔,脉细弱。
治法:益气养阴活血
方药:胸痹4号方
党参 黄芪 麦冬 五味子
丹参 川芎 当归 红花
全蝎 蜈蚣 葛根
(二)中药注射剂
血瘀症状明显者,可静脉应用血栓通、血通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红花注射液、丹参多酚酸盐、丹红注射液注射液等;气虚血瘀者可静脉应用参芪扶正注射液等;气阴两虚者可静脉应用注射用益气复脉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等。
(三)中医特色疗法
1、穴位敷贴
【取穴】 膻中、心俞、足三里等
【药物】 丹参、当归、红花、川芎各1份
【功能】 活血通络
【主治】 冠心病心绞痛
【用法】研末醋调,敷于上述穴位,12小时后去除,每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
【禁忌】 孕妇及对本药过敏者。
2、耳穴贴压
【材料】 王不留行籽
【取穴】 心、神门、交感、皮质下等
【方法】耳穴局部用酒精常规消毒,取0.6×0.8(厘米)的胶布,将王不留行籽贴于胶布上,用血管钳送至耳穴,贴紧后加压力,让患者感到局部有酸、麻、胀、痛感。每次只贴单侧耳穴,两耳交替应用,每周1次,10次为1疗程。
【禁忌】 孕妇;对胶布、本药过敏者。
3、拔罐
取穴肝俞、心俞、膈俞、脾俞、肾俞,留罐5-10分钟。
4、艾灸
【材料】 艾条
【取穴】内关、膻中、心俞
【方法】将艾条的一端点燃,对准腧穴部位,约距皮肤1.5-3厘米左右,进行熏烤。一般每处灸5-7分钟,至皮肤红晕为度。每日一次。10次为1疗程。
5、足浴疗法
【组成】党参、当归、川芎、丹参、红花等
【功能】 补气活血
【主治】 冠心病
【用法】 水煎取汁300ml,用时加适量热水泡足,每晚1次,每次泡30分钟,10天为1个疗程。
【禁忌】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足部皮肤有破损者。
三、难点分析与对策
对于冠心病心绞痛患者,病情较重,常常反复发作,病程长,多数患者需要长期服用西药,单纯应用中药难以控制病情,患者的依从性也比较差,临床需要找准中医药治疗的切入点,发挥中药治疗多靶点、多途径治疗等优势,结合中药注射针剂快速起效、中医特色疗法等协同作用,减少心绞痛发作次数,减轻发作程度。
四、疗效评价标准
(一)评价标准:参照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
【显效】: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或由较重减到轻度的标准,心电图恢复到正常或基本正常范围;
【有效】:疼痛发作的次数、程度、持续时间有明显减轻,心电图ST段压低经治疗后回升0.05mv以上,主要导联T波倒置变浅达25%以上或T波平坦变为直立;
【无效】:症状、心电图与治疗前基本相同。
根据心绞痛发作情况采用积分办法
(1)心绞痛发作的次数:每发作1次计1分;
(2)每次心绞痛发作时间:发作≤5分钟计1分,>5到≤10分钟计2分,>10到≤15分钟计3分,>15到≤30分钟计4分,>30分钟计5分;
(3)心绞痛发作程度:发作程度较轻,不影响继续活动的计1分;需立即停止活动的计2分;伴汗出的计3分,有濒死感计4分。每次心绞痛发作时均统计。
(4)含服急救药物剂量:疼痛发作时每含服5粒复方丹参滴丸或者速效救心丸计1分;每含服2粒麝香保心丸计1分;每含服硝酸甘油0.5毫克计2分。
(二)评价方法
回顾服药前1周心绞痛发作情况并详细记录服药后第3周心绞痛发作情况,参照积分办法统计总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制定:积分减少≥5分为有效,积分减少≥15分为显效,积分减少<5分为无效。由于心电图ST段变化并不是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程度完全正相关,故我们暂未将其纳入积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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